智诚洞碑
唐代壮族摩崖石刻碑铭。唐韦敬辨撰。敬辨澄州(今广西上林县)人,壮族。为其任廖州(今广西上林等地)刺史时所撰。碑高164厘米,宽79厘米。碑文从右到左竖刻,凡24行,首行42字,末行32字,余为47字,共计1108字,楷书汉字,字径约1.5厘米。内容记述韦氏家族文武“功德”及其内部矛盾,反映唐代壮族社会的一个侧面。碑刻保存完好,在今广西上林县白圩乡爱长村境智诚山麓之智诚洞崖壁上。为研究壮族古代史的重要文物资料。
唐代壮族摩崖石刻碑铭。唐韦敬辨撰。敬辨澄州(今广西上林县)人,壮族。为其任廖州(今广西上林等地)刺史时所撰。碑高164厘米,宽79厘米。碑文从右到左竖刻,凡24行,首行42字,末行32字,余为47字,共计1108字,楷书汉字,字径约1.5厘米。内容记述韦氏家族文武“功德”及其内部矛盾,反映唐代壮族社会的一个侧面。碑刻保存完好,在今广西上林县白圩乡爱长村境智诚山麓之智诚洞崖壁上。为研究壮族古代史的重要文物资料。
北齐官员。字士欣。匈奴赫连氏,夏国主赫连勃勃之后。北魏永安元年(528),以军功为济州别驾。普泰元年(531),高欢起事后,劝济州刺史侯景背离尔朱氏归附欢。授林虑太守,在郡期满,改临漳令。天保(550
?—548东魏大臣。亦作匹娄昭。字菩萨。吐谷浑族。代郡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人。※高欢妻神武明皇后之母弟。家世豪富,性好周给,士多归附之。正直有谋略,善骑射。少随高欢,受器重。北魏建明二年(531)
见“兀惹”(107页)。
①温都部首领。女真族。居阿跋斯水(今牡丹江安图县至敦化县流段)一带。初以锻铁为业,后因岁欠,率部众归乌古迺(景祖),加入生女真部落联盟。既而乌古迺知其遇事果敢善断,命为本部长,送归旧部。辽道宗咸雍十年
见“萧坦思”(1995页)。
旧时门巴族的一种送行仪式。流行于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家中有人出门远行,上路前,由父母或其他长辈以食指、无名指醮锅灶烟灰,在出行者胸颈处抹几个黑点,如为儿童则抹在鼻梁上。示意有灶神保佑,可驱恶避邪,旅途
明代东蒙古土默特万户的另一名称。明代汉籍称其有“三枝十二部”,或云“共六大部落、一十二哨,东六、西六分巢”。今人据《蒙古源流》、《恒河之流》等考证,该集团应包括蒙古勒津(满官嗔)、多伦土默特(多罗土蛮
元代官署名。亦称宣政院分院。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兼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军民事务。二十八年(1291),置行宣政院于杭州;至大四年(1311)撤销。延祐五年(1318
国民政府在大瑶山所设军事机关。1940年广西省政府为了加强对瑶族的统治,下令于大瑶山中心区金秀设置。委任潘耀武为署长,带兵进入瑶山,遭瑶族人民坚决抗拒,治所被迫寄设于修仁县达半年之久。后经残酷镇压,移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承天皇太后※宗德宫。又,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有东、西钁里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