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获有度牒。每月得银8.9钱,米7.5斗。
藏、蒙古、普米、纳西等地区佛教寺庙受戒喇嘛的名称。指出家受具足戒的僧人。主要职务是在寺内、外诵经。也是各种高僧职喇嘛的随从,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各种僧职喇嘛所配随从格隆,有明确的数量规定。获有度牒。每月得银8.9钱,米7.5斗。
即“隆闺”(2136页)。
①蒙古语音译。源于突厥语,意为“同伙”,特指突厥和回回商帮及其成员,蒙古国和元代引伸为经营高利贷商业的官商。蒙古大汗至诸王、公主、后妃皆置斡脱,提供本银予回回商人经营商业,发放高利贷,以牟巨利,称为“
清代卫拉特蒙古高僧。蒙古族。幼年出家,随咱雅班第达从事传教活动,担任其主管侍从——绥本堪布。清顺治九年(1652),陪同咱雅班第达入藏,朝拜达赖五世。十八年(1661)作为咱雅班第达的全权代表到爱呼斯
彝语音译。民主改革前四川凉山昭觉滥坝等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所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之一。1楼拍土地撒播种子7斗5升至1石。租种一楼拍土地,须交纳地租6斗。
古印信。已收存者有3颗。为乾隆四十年(1775)颁给的官印。形方,边宽10.6厘米,厚3.1厘米。背有小型虎纽,高6.5厘米。边镌有满汉文合璧“乾隆肆拾年九月口日”、“礼部造”、“乾字伍百肆拾伍号”、
?—1855清朝大臣。满洲正蓝旗人。费莫氏。字豹人,号露轩。副都统富兆子。嘉庆进士。历任侍郎、护军统领、总管内务府大臣。道光二十一年(1841),英军侵浙江,陷定海、镇海及宁波。受命为参赞大臣,同扬威
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上多哇噶哇仓。曾于夏琼寺和色拉寺结扎仓求学,获色拉寺林赛格西学位,并进入下密院。担任过数处寺院之上师。返乡后,任夏琼寺之雄来巴和翁则喇嘛等职,后任密宗学院法台,授时轮金
明与后金国的战争之一。“萨尔浒”,满语意为“犁挽钩”。明朝为维持其在辽东的统治,于万历四十六年(后金天命三年,1618),以杨镐为辽东经略,调集10余万军队(号称47万),企图一举歼灭后金。次年三月,
1379—1449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为“妙音法尊”)。生于桑耶地方,出家于泽当寺。于桑浦寺从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于觉摩垅
?—1727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枢勷子。幼年丧父,由其叔※赵枢赞代掌土司事务。康熙三十一年(1692),袭临洮卫指挥使职,管理土司事务。雍正五年(1727)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