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尔巴
清代嘉绒地区藏语音译,为土司衙门头目,俗称小管家。土司衙门一般设此头目3人。其中2人直接受值班大头人指挥和调遣,办理行政事务;另一名专管土司衙门门卫,监收百姓所纳柴草,看守犯人和执行刑罚等事。
清代嘉绒地区藏语音译,为土司衙门头目,俗称小管家。土司衙门一般设此头目3人。其中2人直接受值班大头人指挥和调遣,办理行政事务;另一名专管土司衙门门卫,监收百姓所纳柴草,看守犯人和执行刑罚等事。
即“额林哈毕尔噶山”(2537页)。
蒙古语音译。又译索木。意为“箭”,满语称“牛录”,汉语称“佐”。清代蒙古游牧旗下一级行政单位。略相当于汉族地方区一级政叔。由150户组成。同时又为旗下一级军事单位,由每户出1名箭丁组成。其中50名为披
参见“八旗生员”(28页)。
元代地方建置。简称岭北行省。治和宁(又称和林、※哈剌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辖境相当于今蒙古国、内蒙古东部和北部地区及原苏联西伯利亚中部。太祖十五年(1220)建都和林,岭北为蒙古国腹地。元世祖定都
对粤、桂、湘、赣、闽等省边界的越城、萌渚、骑田、大庚、都庞(一说揭阳)五岭统称。秦并六国后,为统一岭南越地,进一步扩大其统治范围,令尉屠睢率军50万戍五岭之地,据《淮南子·人间训》:“一军塞镡城之岭,
见“永昌宫”(636页)。
见“夷离毕”(760页)。
汉代西域官名。东汉顺帝永建六年(131),以伊吾卢(今新疆哈密县境)傍近西域,匈奴常抄掠之,汉复令开设屯田。置之,掌管屯田事务。
1626—169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又译阿法克和卓、阿帕克霍加。本名依达雅图勒拉。维吾尔族。喀什噶尔白山派玛木特玉素普和卓长子。原籍撒马尔罕,生于哈密。明崇祯十一年(1638),随父往喀什噶
见“萧忽古”(19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