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引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金、元时期取售盐的凭证。元代、盐实行专卖,商人向盐运司纳钱钞,换取盐引,凭引至盐场取盐,贩运各地。太宗二年(1230),行盐法,每引盐400斤,价银10两。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中统钞9贯。至仁宗延祐二年(1315),剧增至150贯。有元一代,盐法极严,盐商所到处须随处验引,才能售卖。售完,于5日内赴所在司县注销,逾期,杖60,徒刑1年。犯私盐者杖70,徒刑2年,财产一半没官。伪造盐引者处死,家产充赏。凡盐货越界者、失察者、掺假者、受贿放纵盐徒者,均论罪。
宋代诚、徽州领主。一名杨通蕴。诚州(今湖南靖县)人。侗族。五代时大姓豪族,十峒总首领※杨再思之后裔,世袭其爵。唐时为溪峒州,宋初杨氏居之,号十峒首领,以其族姓散掌州峒,史称“诚州杨氏”。因其才雄过人,
古代维吾尔族分布地区。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封地内。畏兀儿即唐代回纥(回鹘),今维吾尔族。畏兀儿地指元初高昌回鹘国主亦都护统治的地区。《元史·巴而术阿而忒的斤(亦都护)传》:回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椒州辖县之一,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咸镜南道永兴西北。辽灭渤海后,其民与椒州所属大多被迁至今辽宁海城县附近,并为一县,以其名称之,上置耀州(治所在今辽宁营口县北岳州城)统之。
彝语音译。意为土地出租者不供应种子,佃种者交纳粮食产量的1/3为地租。旧时流行于四川凉山美姑巴普、三河以达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的一种剥削制度。属于实物地租活租,多实行于高山轮歇地,休耕期间不纳租。出租者
参见“八旗贡监生”(31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七位赞普。姓悉勃野。达赤赞普与王妃拉温莫之子。藏书称以其六世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中无此赞普名。
见“整庄”(2547页)。
辽代奚(又作库莫奚)族部族名。原为奚将胡损一个门的名称。《辽史·国语解》称:“堕瑰,门名,辽有堕瑰部。”奚族初有5部,辽太祖五年(911),悉入契丹,号五部奚。天赞二年(923),奚将胡损恃险坚壁于箭
契丹传说中的远古国主。见载于《契丹国志》。云其养羊20口,日食19,留其1,次日复有20, 日日如是。
元代土司名。《元史·泰定帝本纪》:泰定四年(1327),“八百媳妇蛮请官守,置蒙庆宣慰司都元帅府”。至顺二年(1331),改为八百等处宣慰司。其地在八百媳妇国境内,今泰国北部清莱、昌盛附近。为傣(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