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人
汉代对幻术家(魔术师)的称谓。又作善眩人、幻人。吐火、吞刀、自缚自解、屠人、截马之术无一不能。多流行于西域条支、犁轩等地。汉武帝元封年间(公元前110—前105),安息曾“以大鸟卵及犁轩善眩人献于汉。”
汉代对幻术家(魔术师)的称谓。又作善眩人、幻人。吐火、吞刀、自缚自解、屠人、截马之术无一不能。多流行于西域条支、犁轩等地。汉武帝元封年间(公元前110—前105),安息曾“以大鸟卵及犁轩善眩人献于汉。”
见“钦差镇守辽东太监”(1671页)。
1709—1769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贝子庙活佛。原为西藏僧人,后至锡林郭勒盟弘教。乾隆六年(1741),自阿巴哈纳尔左旗贝勒及信徒处募银万余两,并在苏尼特右旗王公崔札布等赞助下,于乾隆八年(1743),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扎武、拉达、布庆3部总称。玉树二十五族之三。驻牧通天河南。东界川边邓科;南界川边同普县,西邻苏尔莽、拉休、迭达;北接加迭喀桑。原有百户3员,百长6员(一作12员),属民500
见“曷苏馆”(1652页)。
蒙古族所行的纪年法。蒙古族最早行自然历法,以草青一度为一岁,见月圆而为一月,若草青迟迟,则知是年有闰月。至12世纪末期,开始采用十二生肖纪年法,称“鼠儿年”、“牛儿年”等。及蒙古汗国建立,采用干支纪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正统后所设只卜得卫同作扎穆图卫。
内蒙古地名。一作吉尔曼台,均为蒙古语音译,意为“有鱼”。据蒙文《俺答汗传》载,第三世达赖喇嘛于万历十六年(1588)应察哈尔部及明朝之请,离土默特部前去传教,途经喀喇沁部时,在此圆寂。喀喇沁部的主要居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僧人。初随阿玉奇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受阿玉奇汗派遣,率八人使团取道俄境归国,约于五十一年(1712)春抵达京师,受到清廷礼遇。同年五月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簿记官,兼理司署内的招待及会计事宜。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俸禄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