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内务府所设采供东珠等物的组织。清初于乌拉(今吉林市)创设打牲壮丁。顺治间(1644—1661)定,设打牲乌拉总管1员(正三品)、翼领2员(四品衔)以辖。十八年(1661),编牲丁为33珠轩,每珠轩
?—1824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姓呢玛奇氏,其先世居苏完。达三泰子。初由闲散随征湖北,镇压白莲教起义。嘉庆二年(1797),授蓝翎侍卫。次年,歼灭黄号首领齐王氏、姚之富等,擢三等侍卫。五年底,以二
见“楚琥尔乌巴什”(2350页)。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禁军之称。①明朝所设宫廷禁军,为京军三大营之一。 ②晚清朝廷抽调在京八旗兵丁,使用时兴武器所训练的新式营伍,亦禁军之一。咸丰十一年(1861)十二月,慈禧以道光时所铸“神机营”银印颁用,选取满、蒙、汉
西域古国名。王治交河城(今新疆吐鲁番交河城遗址)。以河水分流绕城下,故名。本属车师国(原姑师国),宣帝(前74—前49年在位)时破车师,分其地为前后两部。前部即车师前国。神爵三年(前59)始属西域都护
指解放前瑶族一些地区占有数量较多的田土和荒山的人或阶层。多把荒山佃给无土或少地的※“山丁”垦种,收取实物或货币地租,或采用“种树还山”的剥削方式。过去广西大瑶山的茶山瑶、坳瑶和花蓝瑶均属这一阶层,除私
1887—1915清末民初蒙古王公。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尔沁左翼前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敏鲁普札布子。性爽直勇敢,不畏权势,好读《孟子》,通晓蒙、汉、满3种语文。光绪三十年(1904),袭札萨克宾图郡王爵。
清代八旗汉军中兵种之一。始设于后金天聪五年(1631),太宗皇太极命名为“乌真超哈(重兵)一旗”。因系由八旗※汉军枪营、※汉军炮营以及护炮的※藤牌营所组成,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