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银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1213金朝皇帝。即卫绍王。原名允济,避显宗讳,改为永济。小字兴胜。女真族。完颜氏。金世宗第七子。大定十一年(1171),封薛王,旋进封滕王。十七年,授世袭猛安。二十五年,加开府仪同三司。翌年,为
?—1728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本名隆布鼐·扎西杰布,又名公隆布鼐。西藏拉萨人。藏族。曾任拉藏汗地方政权主管财政的仔本。康熙五十六年(1717),厄鲁特蒙古准噶尔部军侵扰西藏时,受拉藏汗命,赴日喀则
见“埃勒”(1801页)。
见“耶律合住”(1310页)。
十六国时期鲜卑越质部首领。以部为氏,故称。又称越质屈机。※越质叱黎之子。初随父居平襄(治今甘肃通渭县西南)。东晋武帝太元十三年(388),本部为西秦乞伏国仁所破,被俘,获宥,封陇西太守。十五年,据平襄
参见“色里克”(844页)。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天会六年(1128),析宋河东路为南北二路,置兵马都总管,治所在临汾(今山西临汾市)。辖2府:平阳、河中;节镇州3:绛、潞、怀;防御州1:孟;刺史州6:隰、吉、解、泽、辽、沁。各府州
即“伯岳吾”的复数。见(1090页)。
见“熟女真”(2525页)。
见“阿会部”(12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