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货币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放荒,农业与半农半牧区的扩大,货币地租日趋发展,逐步取代实物租和劳役租。
藏语音译,意“薪饷局”。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发放薪饷的机关。因设布达拉宫下,故名。设僧俗官员专管发放藏军军饷和政府官员薪金,及新征兵之军粮。
唐末五代时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惠水南)人。与都云(今贵州都匀)※尹怀昌分据南宁州。原为该部首领。后晋天福八年(943),以所部温那等18州归附楚王※马希范,因无官府,仅立牌于冈阜,略以恩威羁
见“先罕木珍”(790页)。
指新疆吐鲁番所出土之古代文书。收藏在新疆博物馆等单位。吐鲁番地区古为“车师前部”地,西汉时以“高昌壁”得名。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今高昌故城(即吐鲁番东南高昌废址,位于今阿斯塔那东南、哈喇和卓西南)
壮族抗倭英雄瓦氏之墓碑。清嘉庆十年(1805)岑某立。原碑在今广西田阳县田州镇那兰村那斗屯附近。碑文中央阴刻竖行正字:“前明嘉靖特封淑人岑门十六世祖妃妣瓦氏太君之墓”。是碑为研究壮族民族英雄瓦氏夫人历
西域古地名。《长春真人西游记》:“前至白骨甸,地皆黑石”。“古之战场,凡疲兵至此,十无一还,死地也”,故名。即今新疆布尔根河南博尔腾戈壁。
赫哲语音译,意为“三页板船”或“舢板船”。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出现于20世纪初。主要用于拉网、下钩捕鱼和运输木材、茅草等,载重约1200斤。制作:以直径2尺多、长2.3—2.5丈无疖的
辽代部族名。辽兴盛后,归附于辽,成辽属部之一。辽置该部诸官职,属辽北面属国官。按辽制,凡属国、属都之官大者可封大王,小者置部节度使,命原部酋长与※契丹人区别而用,此恩威兼制,以保柔远之道。辽兴宗重熙十
日伪政权。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前身。1937年11月22日,在日本侵略军操纵下,由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伪※“察南自治政府”和伪※“晋北自治政府”合并而成。委员会设在张家口。所辖地域包括绥远、
藏族地区的住房。流行于西藏、四川、青海等藏族地区。用石块或砖砌成约三四尺厚的墙,以木作柱,楼层间用木板相隔,平顶,一般为2层,富者有3—4层的,底层为牛马厩或仆人住处,二层以上住人,最高层为佛堂,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