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多部格莱部借麦契约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吐蕃古藏文文书之一。为有关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民间契约。原藏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集》。内容记:鼠年夏季,蔡多部的格莱向拉杰借得三克麦,立约规定,于秋八月以前一次偿还,升、合不得缺少。如届时不交,或有欺骗,则偿还加倍,并需将屋内粮食、室外之牛、家中衣物用具等,尽行缴出。尚需依俗不得反抗。若格莱不在家中,或被长官唤去,则应取证。此外,还需据所订契约将最好之菜园交出作为证物,并盖印或加手印为准。此文书对研究吐蕃占领区的社会状况及借贷关系有一定参考价值。
参见“萨迦五祖”(2010页)。
辽朝官员。渤海族人。仕辽,官至海州刺史。天庆四年(1114)七月,阿骨打集女真诸部兵攻宁江州(治今吉林省扶余县东石头城子),时任海州(治今辽宁省海城县)刺史,被遣统渤海军应援。
见“塔鲁木卫”(2162页)。
见“土登嘉措”(70页)。
即“罗藏丹森讲索”(1424页)。
见“赫哲族”(2422页)。
即“附茶”。明清时茶叶实行专卖,分官茶与私茶。官茶由军队种植,用以向少数民族换马;私茶由茶商向户部纳税,请领“茶引”(执照),凭引票自产茶地贩运茶叶,交售茶马司。为鼓励茶商运茶,每引(茶10篦,重10
见“皮山国”(670页)。
明代藏族古部落名、地名。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理县境。正统六年(1441),四川杂谷安抚司土官舍人定日思伽,派喇嘛编出招致之,其族僧人八当僧结等入朝贡马。赐宴及彩币等物。自此,其族人常入朝。
西羌的一支。原居湟水流域,与先零羌并为强部,西汉后期屡侵犯烧当羌,掠夺财物。东汉初年,先零羌为汉来歙等击败后,其部亦衰败。建初元年(公元76年),以汉安夷县吏略妻种羌妇,吏为其夫所杀,安夷县长宗延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