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三
即“黄鼎凤”(2020页)。
即“黄鼎凤”(2020页)。
?—1416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行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伦法之子。永乐二年(1404)袭父职,迁居景冷。同年,以明朝遣内官张勤颁赐麓川,遣人进贡。继遣头目刀门赖诉孟养、木邦数侵其地。五年、
元朝官员。字克庄。唐兀人。朵儿赤之孙,斡仁通子。以《礼记》举进士,任奎章阁典签。时怀念先祖斡道冲,见郡县庙学有从祀画像尚存者,请虞集撰文述赞其身世学问。历官嘉议大夫、工部侍郎。曾参于修撰《宋史》。
藏语音译,意为“副整事”或“副整事大相”。吐蕃官名。详见“喻寒波掣逋”(2205页)。
土族第一代土司。蒙古人,一说藏族人,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明朝,封为百户。二十三年(1390),调锦衣卫前所镇抚。子孙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400余人
即“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30卷。清汪森(1653—1726,字晋贤,号碧巢,浙江桐乡人,汉族)辑。成书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内分各郡碑目、题目石刻、入粤纪程、名贤轶事、总督军务、荐绅盛事、杂品别
1883—1937即九世班禅。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领袖。藏族。生于西藏达布准巴(今隆子县境)。被扎什伦布寺寻访为八世班禅转世灵童,经光绪帝批准,于清光绪十四年(1888)正月十四日在布达拉宫(一说在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1789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策伯克多尔济之弟。初与兄随渥巴锡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随渥巴锡东返祖邦,清廷封一等台吉。四十年(1775),诏辖北路土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