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春秋时人。任晋文公司法长官。任职时,下属官吏办案有误,错判人死刑,他自拘请文公治他以死罪。文公认为是下级官吏之过,不予治罪。他坚持“失刑则刑,失死则死”的法令,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介绍】:
春秋时晋国人。晋文公时为理狱官。以过听杀人,自缚赴文公请罪。文公以为下官之过,非离之罪。离以己居官为长,受禄为多,岂可卸罪下吏,遂伏剑而死。
【生卒】:?—前121【介绍】:西汉扶风槐里人。汉景帝王皇后兄。好酒。景帝欲封信为侯,丞相周亚夫以“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对。至中五年,亚夫卒后,封信为盖侯。
【介绍】:宋新安人。为程若庸弟子。
【生卒】:1849—1894【介绍】:清广东番禺人,字正卿。福州船政学堂首届毕业生,精测量、驾驶。毕业后,历任各军舰大副、管带。光绪六年,调北洋。官至中军中营副将,总兵衔,任北洋舰队致远号管带。在职严
字贤明,郓州寿张(今山东梁山西北)人。少从军,隶于朱温属下,任为开封府押衙、左亲从指挥使、行营先锋马军使。善使铁枪,军中号称“王铁枪”。梁末帝时任澶州刺史,驻军邺城,监视魏博镇军,兵败后归朝。又以北面
【介绍】:明末清初江南无锡人,字仲通。明诸生。曾在东林听高攀龙讲学。明亡后,从事著述讲学。失明后,令人读《左传》,有《春秋法鉴录》。
【介绍】:宋筠州高安人,字汝贤。博贯经史百家,时号书橱。丞相赵鼎尝书“潜心居士”四字赠之。有《饴经倦录》。
【生卒】:?—1443【介绍】:明宗室。太祖第六子楚王朱桢孙。正统中袭封楚王。卒谥宪。有《东平河间图赞》、《毓秀轩集》、《维藩清暇录》。
【介绍】:南朝齐襄阳人。事父母谨孝。襄阳俗,居家以桑树种界上为志。因桑枝荫妨及他家之地,遂迁开数尺。邻人随即侵之。辄更改种。久之邻人惭愧,谢罪并还其地。齐高帝建元三年,蠲租税,表门闻。寿终。
【生卒】:?—前110【介绍】:西汉闽粤王驺郢弟。武帝建元中闽粤王击南粤。汉兵至,馀善杀郢,以谢汉兵。时汉已立无诸孙繇君丑为粤繇王,因立馀善为东粤王。元鼎末,南粤反,馀善在汉、粤之间阴持两端。元封元年
刘縯子。建武二年(26)封鲁王,出继光武帝兄刘仲,曾为缑氏令、弘农太守,有政绩。后徙北海王。死后谥靖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