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县志
八卷,首一卷。清徐化民修,林允楫、鲍易纂。徐化民,康熙年间乐清县知县。此志康熙二十四年(1685)刻本。全书八卷首一卷,卷首为图、凡例。卷一星野、疆域、山川。卷二建置、沿革、城池、公所、学校、祠祀、风俗。卷三贡赋、帝王、丘墓。卷四职官、名宦、选举。卷五人物、孝义。卷六列女、隐逸、流寓、翰艺、仙释。卷七寺观、祥异、杂记。卷八艺文、补遗。此篇较为简略,然上接明隆庆以下事。关于是邦文献较多,帝王一门,似为虚设,列于丘墓之前,尤为不类。
八卷,首一卷。清徐化民修,林允楫、鲍易纂。徐化民,康熙年间乐清县知县。此志康熙二十四年(1685)刻本。全书八卷首一卷,卷首为图、凡例。卷一星野、疆域、山川。卷二建置、沿革、城池、公所、学校、祠祀、风俗。卷三贡赋、帝王、丘墓。卷四职官、名宦、选举。卷五人物、孝义。卷六列女、隐逸、流寓、翰艺、仙释。卷七寺观、祥异、杂记。卷八艺文、补遗。此篇较为简略,然上接明隆庆以下事。关于是邦文献较多,帝王一门,似为虚设,列于丘墓之前,尤为不类。
一卷。汉费直撰。清马国翰辑。费直字长翁,东莱(今山东莱州)人,治易为郎,至单父令,其事见于《汉书》。据《隋书·经籍志》载:梁有汉单父令费直注《周易》四卷,亡,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载称,有费直《周易
一卷。不著编人。该书集录了清崇德元年(1636年、朝鲜李朝仁祖十四年)五月至崇德六年(1611)清政府与朝鲜李朝政府之间的交涉文书80余件,是研究当时两国关系的重要史料。
一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作者针对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中“格物者为格去物欲,还虚明之本体”的观点,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致知格物”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旨在批驳陆王学说。
二十六卷。清邱钟仁撰。钟仁字近夫,昆山(今江苏山)人。康熙十七年(1678)举博学鸿词,因年老不应试,赐中书舍人。治《春秋》,宗孟子、朱熹说经之义。此书即以孟、朱之说置卷首,集说部分则兼取诸家。虽亦有
六卷。《遗稿》一卷。清侯方域(1618-1655)撰。侯方域,字朝宗,河南商丘人。与方以智、陈贞慧,冒襄齐名,时称四公子。清顺治八年(1651)中乡试副榜。是集编年而成,止于南明覆灭之前,其中今体居多
一卷。附《宋玉赋韵读》一卷。清江有诰(?-1851)撰。江有诰,字晋三,歙县(今安徽歙县)人。清代著名的古音韵学家。无心科举,只好音韵学,多年闭门深研音韵学,受到段玉裁的推崇赞赏。主要成就是将古音韵归
不分卷。明李贽(1527-1602)撰。李贽,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单名贽,号卓吾,又名笃吾、宏甫、温陵居士,晋江(今福建晋江)人。明思想家,著有《焚书》、《续焚书》等。说书即说四书。首《论语》,
三十五卷。清黄登(生卒年不详)编。黄登字俊升,号积庵,番禺(今属广东)人,此集为历代地方诗歌总集,选录唐以下五个朝代与广东有关的诗歌,分为二编。第一编收外地寓贤于广东所作的诗歌,二十卷;第二编收广东本
十卷。宋熊方撰。熊方,字广居,江西丰城人。由上舍生官至迪功郎,权礼州司户参军。有《补后汉书年表》,以经纬周密著称。熊方之书补后汉书中未有的,《同姓侯王表》二卷,《异姓诸侯表》六卷,《百官表》二卷。共十
十卷,清谢必鉴修,李炳虚纂。谢必鉴,曾任垫江县知县。李炳虚,教谕。垫江县志,创修于乾隆十一年(1746)县令丁廷。嘉庆间董承熙续之。道光八年(1828)县令夏梦鲤重修,咸丰八年(1858)县令钱涛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