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卷。清余照撰。余照字春亭,江苏江都县人。自序云:幼有志学诗而才识疏浅,于昔贤昔承所辑集删修之韵书,未由研究精奥。间读四部书册,见有典核事类,截取骈字无戾书意者,辄手自抄录,颠倒载于韵脚之下;其字韵隐
一卷。胡吉宣(生卒年不详)撰。吉宣字子玽,浙江慈溪人。是书包括考释甲骨文、金文的著作十五篇:《释望》、《释簠》、《释监》、《释隹鸟》、《释申》、《释虤虤》、《释蔡》、《释叒》、《释杀》、《释之》、《释
四卷。明叶夔(生卒不详)撰,叶夔子叶金及同邑人毛宪续成。叶夔,明中叶人,详见《毗陵忠义祠录》条;叶金,字诚斋,刻《毗陵人品记》时官绍兴府通判,其他不详;毛宪,详见《毗陵正学编》条。《毗陵人品记》记毗陵
三十卷。明徐渭(1521-1593)撰。其字号与里贯均见《徐文长逸稿》。徐谓著有《笔元要旨》等。据陶望龄所作徐渭小传载,渭尝自称:“吾书第一,诗次之,文次之,画又次之。”其书画流传,时称一绝,其诗亦受
十四卷,清陈志仪纂修。陈志仪(参见《顺德县志》),乾隆十八年(1753)县令。旧志例修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县令张进贤,析郡志为县志。六十一年(1722)县令续修,增补职官选举。乾隆十八(175
五卷。清陈宏谋(1696-1771)撰。陈宏谋字汝咨,号榕门,广西临桂人。雍正进士,1724年致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1733年擢为云南布政使,任职达四年之久。1738年又授天津分巡河道兼河间知府,任
四卷。明黄汝亨撰。是书附于《空山击碎》之后,但主旨不同,汝亨门人王尔谏并刊之。首有汝亨自序,为汝亨校士江西时所作,系为举业家说法。然明人制艺,其上者多能发挥书义,讲家每引之以诂经。汝亨是书不无精粹,如
一百卷。梁沈约(411-513)撰。沈约,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武康镇)人,史学家、文学家。沈约靠母亲抚养成人,历任宋、齐、梁三朝显宦,“该悉旧章,博物洽闻”(《梁书·沈约传》)。宋时为尚书度支
一卷。清沈铭彝撰。沈铭彝,浙江嘉兴人,生平及官职不详。《后汉书注又补》是为了补惠楝的《后汉书补注》而作的,因此名为“又补”。卷首有他在道光十三年(1833)自序。序中说“垂老残年,无可遣日,翻阅惠氏补
二十七卷。明王路撰。王路,字仲遵,嘉兴(今浙江嘉兴市)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著作有《花史左编》。是书的主要内容为记载花之品目及其故事。全书分类编辑,遣词造句轻佻、戏谑,不脱明末小品之习。据《浙江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