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明顾谅(生卒年不详)撰。谅字希武,上虞(今浙江省上虞县)人,西村乃其别号,洪武中以荐为无锡县教谕。该书所录,皆关于修省之论。《四库全书总目》谓其“大旨醇正,词亦平近易晓,然持论未免稍迂”。此书一
二十卷,首一卷。清杜甲修,胡天游、黄文莲纂。杜甲,江都人,历官杭州知府、河间知府。胡天游,字雅威,山阴人,候选州同知。黄文莲,字芳亭,上海人,候选知县。此志为河间知府王检于乾隆十八年(1753)聘胡天
十二卷。清谢道承(约1736年前后在世)撰。谢道承,字又绍,号古梅,闽县(今福建省闽侯县)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官至内阁学士兼侍郎。本集诗十卷,文二卷。道承假归养亲,取“南陔补亡诗”语名集。
见《儿女英雄传》。
八卷。靳辅撰。靳辅(1633-1692),清辽阳(今属辽宁)人。隶汉军镶黄旗,字紫垣。顺治六年(1649)由官学生笔帖或选为翰林院编修,后考授国史院编修。康熙十年(1671)巡辅安徽,十六年任河道总督
二十四卷。旧本题明李攀龙(1514-1570)撰。李攀龙字子鳞,号沧溟,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少孤贫。嘉靖二十三年进士,累官河南按察使。才学广博,与吴国伦、徐中行等号称“后七子”。著有《沧溟集》等。本
一卷。清毕华珍撰。华珍字子载,江苏太仓人。此书卷言造律之原,以为先有七音,后有十二律,五声二变具于人声。此说与经传不合。其以《周礼》圜钟为应钟,函钟为仲吕,而以旧说为非。又谓字谱工尺七字即五声二变,此
一卷。作者不详。是书为作者根据严嵩家收藏的书画、器玩目录汇编而成,所记皆摘取奇珍异物而录,非其所藏全貌。然而仅古琴就记有五十余张,可见收藏之富,对后人研究古代书画、器玩,特别是古琴,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资
见“韵学大成”。
十二卷。清吴浩(生卒年不详)撰。浩字养斋,江苏华亭(今上海市松江县)人。此书取诸经笺注,标其疑义,进行辨析。对经文的疏证,虽偶有可采,大多却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往往顾此失彼,不知变通之理,错讹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