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清王凤生撰。王凤生,字竹屿,安徽人。父友亮,始侨寓江宁。凤生少治举子业,屡试不第。嘉庆十年(1805),援例以通判试用浙江。嘉庆二十五年(1820),补嘉兴府通判。凤生在浙江日久,屡著知县事,所
一卷。周申不害(约前385-前337)撰。清马国翰辑。申不害,战国时郑国人,曾任韩昭侯的相十五年,主张法治,重视“术”,强调加强君主专制。《史记·老子申韩列传》称有《申子》二篇,《汉书·艺文志》称六篇
二十卷,督抚奏议八卷。明顾养谦撰。顾养谦,字益卿,南直隶通州人。嘉靖进士,由户部郎中历迁杭严道,徒蓟镇兵备,累拜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功勋卓著。后来因倭寇盗起,顾养谦提升为兵部侍郎,总督蓟辽诸军务。《
不分卷。明侯一元(约1538年前后在世)撰。一元字舜奉。浙江乐清人。生卒年均不详。生平事迹见《二谷山人近稿》条。此编首有目录,各按体类编次,不分卷帙。可能出自一元手定,为嘉靖刊本。首册为《奉山侯氏谱》
① 六卷。清吴采撰。采字棐堂,安徽泾县人。是篇卷首有嘉庆中翟玉珑、及其族兄云樵、其侄学洙诸序。卷尾有其族弟世登跋。卷中前列总目,次列分咏草木鸟兽虫鱼七言律诗。卷一咏草一百二十律,卷二咏木六十律,卷三咏
六卷首一卷,清曾灿奎修,甘家斌纂。曾灿奎,贵筑人,曾任邻水县知县。甘家斌,邑人,曾任大理寺卿。邻水县志于康熙四十六年(1707)由县令徐枝芳创修。乾隆二十二年(1757)县令陈觐光、道光元年(1821
见《针灸甲乙经》。
三卷。宋郑樵撰。郑樵(1104-1162)字渔仲;居夹漈山中,因号夹漈山人,学者称夹漈先生;又号西溪逸民。新化军莆田(今福建莆田县)人。南宋史学家、训诂学家。初隐居力学,凡三十余年。绍兴间以荐召对,授
七卷。清吴懋清(详见《毛诗复古录》)撰。此书成于道光癸卯(1831)年。时吴氏年已七十。卷首自序述其治诗大旨,经文则并列诸家,据《尔雅》以订其误,古通者听之,异义者存之,其序苟有一字可存则据古籍衍成之
三卷。谢察微(生卒年不详)撰。据明代初年陶宗仪编纂的《说郛》中收录的《算经》中,题“宋谢察微”知谢为宋代人;又据欧阳修1060年完成的《新唐书》中记载了《谢察微算经》可知,此部算经的成书年代应在宋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