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叟问评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四卷。清郝培元(生平不详)撰。是编乃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关系的礼法条规和道德标准及家庭中对晚辈的礼法教育。有清嘉庆至光绪间《郝氏遗书》本,《清史稿艺文志补编》著录。
十二卷。明吴与弼(1391-1469)撰。吴与弼,字子傅,号康斋,崇仁(今属江西)人。永乐七年(1409)赴南京省亲,从学于杨溥。因获读朱熹所编的《伊洛渊源录》而立志学习理学,发愤读书。天顺元年(14
一卷。明陆相撰。陆相,字良弼,余姚(今属浙江)人,明臣,生卒不详。弘治六年(1493)进士,官至长沙府知府。该书主要记载明哲学家、教育家王守仁(字阳明)正德(1506-1520)初年被贬龙场驿丞时,途
见《道德经论兵要义》。
一卷。明耿阴楼(?-1638)撰。清道光年间,赵梦龄的《区种五种》刊行时,附有耿阴楼的《国脉民天》的大部分(除掉“区田”部分),题名为《耿嵩阳种田法》。
八卷。清姚学经辑。姚学经所刻《唐宋八大家法帖》、《晚香堂苏帖》、《白云居米帖》,多收伪书。此《因宜堂法帖》是伪书较少者。其第一卷为夏、商、周古篆。第二卷为秦、汉诏玺。第三卷为魏、晋、六朝书。第四卷为宋
见《眼科龙木论》。
十卷。唐代释道宣撰。道宣生平事迹详见《四分发律合注戒本》辞条。《大唐内典录》一书,简称《内典录》。“内典”一词是佛教自己对其典籍的称呼。该录是道宣于麟德元年(664)在西明寺所撰。录自东汉至唐初译者二
不分卷。清游智开(1816-?)撰。游智开字子岱。湖南新化人。咸丰元年(1851)举人。由拣选知县,历官至广西布政使。同治四年(1865)署和州知州。游智开居官勤慎,清政廉平。其为政问民疾苦,治化大行
一卷。元顾瑛(1310-1369)纪游唱和之作,明袁华厘定成帙。顾瑛字仲瑛,号金粟道人,昆山(今属江苏)人。集中所游,自昆山以外,有天平山、灵岩山、虎丘、西湖、吴江、锡山、上方山、观音山,亦有远在数百
二十九卷。清廖平(1852——1932年)撰。廖平原名登廷,字季平,晚号六译,四川井研人,清末民初经学家,光绪十五年进士,曾任尊经书院、四川国学院教职。廖平治经,早年受王闿运影响,专治今文学,后来又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