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卷。清范士增撰。此卷为范士增以《周易》来解释《尚书》者,如范士增以《周易》中的“天下文明”解《尚书》中的“光被四表”;以“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解释“在璿机玉衡以齐七政”;以“小惩而大诫”解释“扑作官刑
二十卷。清凌鸣喈撰。鸣喈有《尚书考疑》已著录。是书排斥杂说,是为激烈。对两汉儒生的恪守师说大加赞同。而对宋代理学,尤其是《四书集注》大加贬斥,认为其侮圣毁贤。四书中多用汉注,参考皇疏。有先下己意再以旧
六卷。清唐英撰。唐英字俊公,沈阳人,官九江关监督。唐氏以明张氏(位)《问奇集》、李氏《问奇一览》所列骈字略而未详,且多讹误,因搜辑群书,于骈字下备注出典,并载出处,删讹补阙,又以己见折衷而成是书。卷五
十二卷。明杨思本(约1644年前后在世)撰。杨思本(一作忍本),字因之,江西南城人。生卒年不详。其生平无考。著有《笔史》。是集凡十二卷。首为《释道十笺》一卷。中佚二篇,已非完本。其中如《形神篇》“君子
六卷。清严元照(1773-1817)撰。元照字修能,号九能(一作久能),浙江归安(今吴兴县)人,经学家。诸生。治经史务实学,熟于《尔雅》,为诂经精舍高材生,深得阮元、朱珪赏识。曾尽卖所有书,得钱二十六
一卷。明喻国人撰。此书以为数九则满,数六则谦,谦则益。所以大易总不外九损三,变为坤六。坤六益三,变为乾九。或乾九坤六交相损益,十有八变以成卦而已。自以为《易经》成卦之论至此而定,故以“定议”名之。《四
二卷。增补都门纪略三卷、都门汇纂无卷数、朝市丛载八卷。清杨士安撰。杨士安,号静亭,顺天通州(今北京市通县)人。其久客京师,留心世故。以《日下旧闻》、《都门竹枝词》、《草珠一串》等书,列古今胜迹,资人探
十五卷。《诗余》一卷。清许宗衡(1811-1869)撰。许宗衡字海秋,号我园,江苏上元人。道光十二年(1832)补博士弟子员。十四年(1834)举人。咸丰二年(1852)进士,选庶吉士,改官中书。八年
一卷。劳乃宣撰。劳氏依王照字母,定京音五十母、十二韵,参考文字偏旁,制定声母韵母符号,称为简字。实即注音字母之前身也。有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刊本。
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乎而。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