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蜀石经残字考

蜀石经残字考

一卷(石经汇函本)。清王昶(1725-1806)撰。昶字述庵,江苏青浦(今属上海市)人。乾隆甲戌进士,官刑部侍郎,著有《春融堂集》、《金石萃编》等。此书本是《金石萃编》中蜀毛诗石经残本跋尾,后从《萃编》中抽出,刊于《石经汇函》之中,改题其名为“蜀石经残字考”。卷首不录蜀石经原文,仅记起迄。其后每诗分篇,以明监本校之。校记之后,则引《成都记》、《玉海》、晁公武《石经考异序》、洪迈《容斋随笔·经义考》、曹学佺《四川名胜志》、吴任《十国春秋》等书中有关蜀石经的记载,逐条记录,最后考经、序、传、笺的异同,并给以结论。所据之本,自卷一《鹊巢》笺“故以兴焉”起,至卷二之末“二子乘舟”篇止,与吴骞《蜀石经毛诗考异》、冯登府《石经补考》中“蜀石经考异”的毛诗残本所据者同出于武林黄氏。王氏所考与吴氏所校相比,只是对那些与毛刊本不同,而与《释文》《唐石经》《孟子七经考》相同,并作了校记的内容,多所论定。与冯氏之校以唐石经、宋小字本、闽本、明监本、汲古阁本,并逐条考其异同相比,二人互有详略。但在考证其中脱字、误字、衍字及其同异字之由来,论其得失方面,王氏考订之精殊胜于冯氏。例如《诗·江有汜》“之子归”条,王氏认为《桃夭》《鹊巢》等篇皆作“之子于归”,此处亦应依例增“于”字。较之冯氏似有“于”字之说,更为有识,非冯氏所能及。举此一端可以概见其余。至于书中凡有关于蜀石经的诸说一律引入,不专以涉于毛诗者为限,则是因为其原作乃蜀石毛诗的跋尾,而不是蜀石毛诗的校记,因此是可以旁征博引的,不宜据此认为其体例可议。

猜你喜欢

  • 尚书古文考实

    一卷。清皮锡瑞撰。此书多沿袭阎若璩说,其中错误不少,比如说孔安国只传经文而无说义,其说义与今文家相同。又说武帝建元五年立五经博士,孔安国为博士应当在建元五年之后。然而《史记》载辕固生、韩生、董仲舒、胡

  • 九峰精舍自课文

    二卷。清王棻(1829-1899)撰。王棻字子庄,号耘轩,浙江省黄岩县人,同治六年(1867)举人。历主九峰精舍及清献、文达诸书院讲席,光绪二十四年(1898)赏加内阁中书衔。王棻论学不立门户,为文朴

  • 文字会宝

    不分卷。明朱文治撰。朱文治,字简叔,浙江钱塘(今杭州)人。生平不详。本书取前代之文,人各一篇,裒而成集。其凡例称,书家姓名均据文之朝代后先为序次。不过,其中亦有编排错误。如王勃在江淹之前,刘禹锡在骆宾

  • 周易本义拾遗

    六卷。清李文炤撰。李文炤字朗轩,长沙(今属湖南)人。康熙癸已年举人。其书采用朱子古本合并为六卷。自序说,“《本义》于辞多得之,而于象未深考,因为补葺”。解释经文则以象数为主,解释传则以义理为归。各条载

  • 孔子改制考

    二十一卷。康有为(1858-1927)撰。19世纪末,由于资产阶级“维新改良”思潮的影响,以康有为等人为首的一批中国封建知识分子试图走“变法改良与维新”的道路。此书就是为其变法作舆论准备的。在书中,他

  • 四史鸿载

    四十卷。明穆文熙编撰。文熙生平事迹详见《七雄策纂》条。《四史鸿载》选录《左传》十二卷、《国语》八卷、《战国策》八卷、《史记》十二卷,皆注字义。有明万历十八年(1590年)朱朝聘刻本,现为美国国会图书馆

  • 丁中丞行略

    一卷。清丁惠衡编辑。该书记其父丁日昌生平事实。日昌字禹生,广东丰顺人,以禀贡生选授琼州府学训导,官至江苏巡抚。日昌负干济才,尤热心于洋务。在广州初设炮局,在上海督办制造,以巧智与洋人周旋。其在江苏政迹

  • 诗经诠义

    正文十二卷,卷首一卷,卷末二卷。清汪绂撰。绂字灿人,安徽婺源(今江西省婺源县)人,生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卒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精于经学,有《春秋集》、《礼记章句或问》、《乐经律吕通解》

  • 读说文杂识

    一卷。清许棫(生卒年不详)撰。许棫字梦西,阳湖(今江苏武进)人。是出乃是随手札记,或录他人之说,或记自己之见,亦有本系他人之说,即以为自己所有者,如“衣”字以为当是象衣之形,此乃明朝人之说。力除改篆文

  • 用众

    五曰: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虽不足,犹若有跖。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无丑不能、无恶不知。丑不能,恶不知,病矣;不丑不能、不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