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新注
见李约《道德真经新注》。
见李约《道德真经新注》。
见《汪氏兵学三书》。
二十四卷。清李佐贤撰。李佐贤山东利津(今东营)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集作者序云:“吾郡诗钞自惠民吾宗味初公编辑,始明代以洎国朝得诗十二卷,文献略备,诚盛举也。迄于今又七十余年。”因恐各邑诗人湮设,
十二卷六十回。不题撰人,从书前序署印“吉衣主人”,可推知作者为袁于令。袁于令(1599-1674)一名韫玉,又名晋,字令昭,号于鹏、箨庵、白宾、凫公、吉衣主人、剑啸主人、幔亭仙史等。江苏吴县人,明末贡
八卷。清吴大根编纂。吴大根,生平事迹不详。另编有《皋庑吴氏重修家乘》十卷。是编首列义仓全图,卷首为“创始兴复原委”,卷一为“前编补遗”、“交代事附”,卷二为“添置田亩”、“添造仓廒”,卷三为“收租”,
一卷。清陈潮撰。潮字东之,江苏泰兴人,道光辛卯顺天举人,居京师,与大兴徐松相好,客居其家,卒年仅三十五岁。友人杨亮辑其遗稿,编成此书。计《周易》、《尚书》、《毛诗》、《春秋》跋各一篇,杂记三十四则,附
五卷。清范鄗鼎(约1681年前后在世)撰。范鄗鼎字彪西。山西洪洞人。生平详见《理学备考》(辞目)。康熙六年(1667)进士,养母不仕,闭门读书。阐明绛州辛全之学,与应伪谦、李颙以理学著称。设立希贤书院
五卷。清顾昺撰。顾昺号虚庄,南江人。雍正二年(1724)举人。此编是他的三个经解之一,都是节录御纂《周易折中》内所收集的诸儒之说,参以李光地的《周易观彖通论》,所以叫“摘抄”。间附顾昺自己的意见,也几
见《平定粤匪纪略》。
二十四卷。清吴修辑。吴修字思亭,曾刻梁同书之书为《青霞馆帖》。此帖辑清初至乾隆、嘉庆时尺牍六百余家,计七百余通。自有刻尺牍者无有如此帖之美备,聚东南收藏家四十余人之秘笈,阅之十有余年,可谓广博,而当中
八卷,首一卷。清金元烺、龚定瀛修,夏子锡纂。金元烺,字苕青,浙江嘉善县人。监生,光绪五年(1879)任高邮知州。龚定瀛,湖南湘乡县人,光绪八年任高邮知州。夏子锡,高邮人。同治二年(1863)进士,官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