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储贰金鉴
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上书房总师傅等人,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上自周代,下迄明代,共三十三事。此外还附立了五事。至于偏居窃位,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则一概不录。其纪事取之正史,论断依据《资治通鉴纲目》。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
六卷 此书是清高宗弘历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诏令诸皇子及军机大臣、上书房总师傅等人,取历代册立太子的事迹中能够有所鉴戒的部分,按朝代顺序纂辑而成,上自周代,下迄明代,共三十三事。此外还附立了五事。至于偏居窃位,无关统绪之正的事迹,则一概不录。其纪事取之正史,论断依据《资治通鉴纲目》。此书编纂的目的在于昭戒皇室后代,以求大清万年之基业。
五十卷,《后集》二十卷。宋李之仪(约1073前后在世)撰。李之仪,字端叔,乐寿(今属河北)人。生卒年不详。元丰中举进士。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国从苏轼幕府,被御史石豫弹
二卷。清郭雍(约1728年前后在世)撰。郭雍字仲穆,一字书禅,号约园,福清(今福建福清市)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举人。本集收各体诗共二百余首。是集前后多属近体,古体歌行仅间存一二。今观其诗,惟五
六卷。明陈钜昌辑刻,董其昌书。此帖为陈氏辑刻四种董书之一。明代以来,汇刻董氏书迹者日益增多,但往往失于鉴别,使得真伪共存一体。而陈氏与董其昌为姻亲,且所选刻书帖皆经董其昌加以鉴定,所以除董氏自刻本外,
四卷。清毛先舒(1620-1688)撰。生平详见《声韵丛说》条,是编评历代之诗,首为总论,依次为经、逸、汉至唐、杂论、学诗经录、竟陵诗驳议,最后以词曲压卷。“坻”者,取扬雄“所作方言如鼠坻之与牛场,用
一卷。后周沈重撰。辑佚书,清马国翰辑。沈重字德重,吴兴武康(今浙江湖州市)人。其博览群书,善诗、礼及左氏春秋。初仕梁,为都官尚书,后被征入周。诏令讨论五经,并校定《钟律》,授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二十四卷,首一卷。清沈国翰、阮本焱修,陈肇、殷自芳、江启珍纂。沈国翰,字筠生,安徽泗州(今泗县)人。监生,同治八年七月(1869)知事阜宁县,十二年复任。阮本焱,字晋朋,浙江余姚县人。光绪十年(188
一卷。清刘青芝撰。刘青芝字芳草,襄阳(今属湖北省)人,雍正甲辰进士。其所撰《尚书辨疑》一卷,只有九条。书前有刘华岳序,后有刘青芝自识。刘青芝以其所疑者,向其好友王尔缉、周伯章询问,周、王二人都回答他说
一卷。明李日华(1565-1628)撰。日华事迹见《梅墟先生别录》条。该书主要记载作者于天启五年(1625)被召为尚宝司司丞时赴京途中的所见所闻所历。按日记载,始于二月二十四日,终于四月十五日,体例仿
一卷。清张承燮纂。承燮,清末人,生卒年及事迹未详。张氏以《史记》中孟子事迹记载简略,而与各世家及《六国年表》多自相矛盾,故取历代言孟子较详者,为之补缺、订正,分段叙述孟子幼学时事及游历之事。此书有光绪
一卷。比利时南怀仁(1623-1688)著。南怀仁字敦白,比利时耶稣会士。1656年来华,1658年抵澳门,次年往西安传教。1660年应顺治帝邀进北京,为汤若望重要助手,治天文历法。后因汤若望案下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