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症因脉治·吐水类》。又称呕苦。详该条。
类中风之一。见《万病回春·类中风》。又名火中。详该条。
悖,违反、逆乱。出《灵枢·论勇》。指饮醉酒后言行胡乱,失于常态。
出《难经·六十九难》。运用五行相生和母子关系的理论,来治疗五脏实证。例如肝木生心火,肝是母,心是子,出现肝实证时,不仅要泻肝,还必须泻心火。如肝有实火,症见头痛、眩晕、耳鸣、急躁易怒、面红耳赤、胁肋灼
古代两点论运用于医学的基本理论之一。详阴阳条。
古代医学分科之一。元代分医学为十三科,杂医科系专门治疗杂病的学科。参见十三科条。
同汤方。清·汪昂《汤头歌诀》将常用方剂的组成、功用编成歌诀,便于学者记诵。
儿科五脏病证治之一。心主惊,故病多惊悸哭叫,手足动摇,神乱不安等。心热则壮热,心胸热,口中气热,欲就冷,目上窜,目内赤,合面而睡,咬牙,欲言不能。实则发热,烦渴,叫哭,喜仰卧,惊搐。治宜清心泻热,用泻
即邻近选穴法,见该条。
见《四川中药志》。为辛夷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