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伤寒论注条。
病名。见《疡医大全》卷二十七。又名指风毒。为足大趾节红肿剧痛的一种疡证。因邪毒外发或局部染毒所致。症见患趾如汤泼火烧,痛不可忍,甚则憎寒壮热,四肢酸痛,其后胬肉突出,痛如刀割。宜用人龙散或用蜈蚣散外搽
见《本经逢原》。即浆水,详该条。
出《素问·六微旨大论》。主气之第四气。为太阴湿土之气,主秋分前60日又87.5刻。亦即由大暑至秋分,包括立秋、处暑、白露三个节气。参见主气条。
即伏暑。《时病论》卷五:“伏天所受之暑者,其邪盛,患于当时,其邪微,发于秋后,时贤谓秋时晚发,即伏暑之病也。……其脉必滞,其舌必腻,脘痞气塞,渴闷烦冤,每至午后则甚,入暮更剧,热至天明得汗,则诸恙稍缓
病证名。即暴厥。《史记·扁鹊仑公列传》:“中庶子曰:太子病血气不时交错而不得泄,暴发于外,则为中害。精神不能止邪气,邪气积蓄而不得泄,是以阳缓而阴急,故暴蹷而死。”参见暴厥、厥证条。
十二经标本之一。《灵枢·卫气》:“足少阳之本,在窍阴之间;标在窗笼之前。窗笼者,耳也。”窍阴之间,约当于窍阴、侠溪之处;窗笼之前,约当听宫、听会之间。
【介绍】:南北朝时期北魏医生。僧人。一作昙峦,雁门(今山西代县)人。撰有《调气治疗方》一卷、《疗百病杂丸方》三卷,均佚。
《理虚元鉴》卷五方。獭爪(醋炙,为末),獭肝(阴干),生地黄,龟板,麦门冬,沙参,银柴胡,地骨皮,百部,牡丹皮,桔梗,炙甘草。研末为丸,每服五至七分,入煎剂融化送下。治传尸劳。
见《本草纲目拾遗》。为白接骨之别名,详该条。